包头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表

原标题:包头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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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包头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保障留置看护工作稳定发展,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持续推进我市留置看护工作向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纪委监委的指导意见和包头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实际人员缺口情况,经包头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8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承担留置看护工作,计划招聘120名(男性60名、女性60名)。

  工作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从事看护、监控等工作,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招聘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隶属包头市公安局,纳入包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序列。工作期间由市监委统一调度指挥,并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具有内蒙古包头市户籍;

  2.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具有包头市户籍;

  3.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3日之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由包头市公安局登录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3月22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3月23日12:00(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及调整报考条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4.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由包头市公安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7.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中午12: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报考条件后及时公告。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通知。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资格复审直至额满为止,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