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夏事业单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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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六)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2层

  负责人:付建超

  联系人:马燕梅、殷莉莉

  联系电话:010-85207788

  传真:010-85181218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6号楼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李琛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八)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王艳艳、朱军、邸竞之、张继中、蔡恩奇

  联系电话:010-60833585、010-60833367

  传真:010-60833504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东支行

  银行账户:0200207829200191731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20786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388号

  总经理:蔡建春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7

  (十一)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总经理:聂燕

  联系电话:021-68870204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7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中信证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的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中国铁建(601186.SH)股票137,144股,信用融券专户累计持有516,500股,资产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111,200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中国铁建(1186.HK)公司股票290,000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和信用融券专户均不持有中国铁建(1186.HK)公司股票。

  经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金资管业务管理的境内账户持有中国铁建:601186.SH共6,703,800股;香港子公司CICCFinancialTradingLimited账户持有中国铁建:601186.SH共843,276股;公司中金基金管理的账户持有中国铁建:601186.SH共251,200股;子公司期货资管计划持有中国铁建:601186.SH共13,838,114股。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