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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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苏高法电〔2022〕164号文件,关于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费用标准(2021年度)的通知。根据该通知,2021年度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一、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26721元,经营净收入为6215元。
二、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1451元。
三、2021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0。
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尚未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总数额为(26721元6215元)?1.80?20=1185696元。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26721元6215元)?1.80?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笔者编辑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清单,供读者参考。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清单
计算公式
参考法条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40元?住院天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40元?所需营养天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4、受害人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员的原收入?护理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护理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6、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