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最新疫情」2019冠状病毒疾病防治办公室在河津宣布成立新冠肺炎防治总部

  河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新冠病毒加速变异,境外疫情输入我国引起境内传播扩散的风险较高,进行原灭活疫苗的加强免疫,可以产生更有效更全面的免疫效果。根据国家、省和运城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本次加强免疫的目标人群为18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灭活疫苗满6个月者,其中优先考虑感染风险较高的重点人群。

  (一)应接尽接的重点人群

  1.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包括搬运工、驾驶员、检验员、加工、销售人员等;

  2.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包括场所固定服务人员和派驻工作人员等;

  3.机场所有工作人员;

  4.海关边检人员;

  5.民航、铁路、公路等部门从业人员;

  6.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技)护人员、实习进修、门卫保安、护工保洁、餐饮零售、垃圾转运等各环节各方面工作人员;

  7.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

  8.水、电、暖、煤、气等维持社会生产、生活基本运行服务人员;

  9.交通、快递、物流、餐饮外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

  10.因公因私出国(境)工作学习等高风险人员。

  (二)愿接尽接的其他人群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且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其他人群,在充分知情告知和自愿的前提下,做到愿接尽接。

  二、接种程序

  加强免疫疫苗接种与第二剂疫苗接种时间至少间隔6个月,原则上应使用与第二剂疫苗同一生产厂家的疫苗进行接种。

  三、接种费用

  加强免疫继续坚持免费接种原则,所需疫苗和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支持,财政予以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各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动员和信息统计等工作,提高重点人群接种意愿,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主动接种、积极接种。

  (二)规范实施接种。各接种点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场地和接种时间,防止人员聚集。接种时严格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30分钟要求,并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

  (三)加强医疗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提高加强免疫接种期间可能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其他意外事件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保障单位要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确保符合“四有”要求,做好严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确保接种安全。

  河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0月13日

河津最新疫情

河津最新疫情(网络配图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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